双江丨好的离婚律师事务所

地址:临沧双江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北控科技大厦6层
联系人:金标律所

双江丨好的离婚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承办案例上万起,律所涵盖了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四大核心业务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率的法律服务.

法律

王是广z人,三十多年来一直与香g人许先生保持同居关系,二人都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生育子女。许先生在广z的繁华地带有一栋价值千万的房产,长年也住在广z。许先生患病期间写了一份遗嘱,把这栋房产留给王,遗嘱是由双方共同的朋友代书并见证的。许先生去世后,王想办理房产的继承手续,按照机关要求,需要提供许先生法定继承人的信息,但许先生父母早已去世又没有兄弟姐,也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王拿着那份遗嘱要求继承房屋,但到处碰壁。无数次往返多个相关部门却徒劳无功后,王感到无路可走,于是寻求律师的帮助涉外继承怎样处理

律师答疑:

1、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2、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涉及不动产的,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依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双江临沧法律咨询

关键词推荐:五华会计从业培训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其中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联系邮箱: 本站联系邮箱:douxingdu02@163.c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