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丨广东榕泰,股民维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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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律师

天宁丨广东榕泰,股民维权公告

一、征集依据: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5 号),经广东监管局调查查明:(一)广东榕泰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关系;(二)2019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澄清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

“广东榕泰”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可以预判“广东榕泰”存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是大概率事件,因虚假陈述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股东,有望通过维权来弥补损失,为了帮助“广东榕泰”股民及时维权,证券投资维权律师网开展维权征集。

二、征集维权股民的范围:

从2018年4月23(含当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收盘前买入且持有 “广东榕泰”股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股民可以与证券投资维权律师网联系维权事宜。

三、维权股民应准备的材料:

1、您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打印买卖“广东榕泰”证券的对帐单或交割单,打印证券交易对帐单应注意事项:

全部对帐单或交割单一定要加盖证券营部的印章(即每页都要加盖印章),上面应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帐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广东榕泰”证券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对帐单或交割单打印期间:自您第次买入“广东榕泰”证券至您全部卖出之日,如果您没有全部卖出,应打印到现在。

2、股民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确认单;

4、股民本人的联系电话、地址、电子信箱、邮编等联系方式。

四、联系维权律师:

1、股民朋友可以将上述材料先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的方式发给维权律师,由维权律师免费审查,如果经审查,您符合索赔条件的,律师会与您联系,协商委托代理索赔案件相关事宜。


2、维权律师的

证券维权律师:黄道修律师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光路金匮苑11-5号(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

五、律师代理费用预先说明

如果最终您信任我们并委托我们代理案件,我们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事前不收取律师代理费,等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让您放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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