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这些城市统一招生入学考试事业单位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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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南昌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南昌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人员总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人员总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名单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一)市直单位体检时间:2023年7月22日,请考生于上午7:30前到达体检集合地点。体检集合地点:南昌市人社大厦(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珠江路地铁口1号出口)。(二)县区属单位

详见各县区网站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根据《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现将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组织方式

   2.报考各县区岗位入闱人员体检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区)人社局组织,体检在7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入闱考生保持报名表上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察

   1.市直事业单位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考察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在7月底完成(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考察所须材料:用人单位需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请考生积极配合,确保个人档案在考察期间能顺利调阅。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2)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以上材料如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和用人单位联系开具。逾期无正当理由未能提供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直单位政审事宜可按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电话咨询;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0794-6332426;  

乐安县:0794-6668083;宜黄县:0794-7610557;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8。

   附件: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入围体检、考核人员名单.xlsx   

   鹰潭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公示等环节已结束,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除卫生类岗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详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

   体检分2天进行,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体检人员为卫生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1),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体检人员为除卫生岗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请考生按照附件名单所对应的时间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集合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准考证,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准时赶到鹰潭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胜利西路146号民昇佳苑18栋,林荫西路与鹰潭龙虎山大桥交界处)集中,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时未赶到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下载阅读体检须知内容(见附件3)。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约400元)由负责体检的医院收取,采取现金方式支付(因手机须上交统一保管),请参加体检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3.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4.体检通过后,随即开展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温馨提示:因体检人数较多,请参加体检考生把握好时间,提前到达集中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事先扫码下载鹰潭智慧人社APP,签发申领电子社保卡,以备进一步核验考生身份。

 

   咨询电话:0701-644038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鹰潭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月21日体检人员名单

   2.鹰潭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月22日体检人员名单

   3.鹰潭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体检须知

   扫码查看附件

   上饶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

   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及体检公告

   根据《上饶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参加7月15日、16日结构化面试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星期二、星期三),请考生按照体检分组名单(见附件1)上的体检时间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集合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及与面试准考证同底一寸照片1张,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准时赶到上饶市行政会议中心西门(凤凰中大道行政中心东北侧)集中,统一参加体检,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1.请参加体检考生牢记本人的体检日期和体检组别,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费用自付,由医院收取。

   温馨提示:因体检人数较多,需填写体检表格、粘贴照片,请参加体检考生自带黑色水笔和固体胶,并把握好时间,提前到达集中点。

   咨询电话:0793-829598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及体检公告

    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笔试、加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特殊岗位、加试岗位按比例参照计算。”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1765人(详见附件)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01

   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市直单位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初检费用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02

   入闱考生的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1.市直事业单位体检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考生应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赣州人才集团大楼一楼大厅(章贡区兴国路55号)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县(市、区)招聘岗位体检时间由当地人社部门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先组织考察。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进行递补。

03

   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考察原则上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扫码查看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023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及有关事项公告

      2023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已结束,现将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2023年萍乡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入闱名单见附件:《2023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市直事业单位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考察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1.体检时间:7月15日(周六)上午6:30。

           2.体检地点: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城市大厦6号楼一楼大厅)。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执行的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500元,需带现金并自备零钱)。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联系电话:0799-684083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99-6234790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3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

   2023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

   扫描黑色二维码,查看2023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扫描蓝色二维码,查看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市直单位体检注意事项:

   202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2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工作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体检、考察对象(见附件)二、体检事项(一)体检时间入闱体检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于2023年7月26日07:30前到指定集合地点集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二)体检集合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仰天岗东大道623号)。(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按其标准执行。(四)体检费用费用自理(体检医院收取)。(五)注意事项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4.体检医院备有免费早餐,采血、B超检查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用餐。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已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但需产后补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不合格不予聘用。6.请体检对象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体检费用,空腹准时到体检集合地点报到。三、考察事项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1.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2.考察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7日进行考察(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对象)。3.考察材料考察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个人档案;2.考察对象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由当前所在工作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和无违纪情况证明。若考察对象无工作单位,其现实表现材料和无违纪情况证明由毕业院校或居(村)委会出具;4.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如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考察对象与用人单位联系开具。考察对象应及时做好提供考察材料的准备,逾期未能提供个人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1:202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202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专业测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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