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丨杭州钱塘新区律师事务所同居关系分割财产纠纷律师

地址:钱塘新区-浙江杭州拱墅香积寺东路99号(拱墅区..
联系人: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郑君律师

杭州丨杭州钱塘新区律师事务所同居关系分割财产纠纷律师

公司名称: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服务内容: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服务范围:钱塘新区

QQ号:279215926

联系人:郑君律师

所在地:钱塘新区 - 浙江杭州拱墅香积寺东路99号(拱墅区..

杭州婚姻家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律所面谈或微信、电话咨询;

2、起草离婚协议书;

3、代理离婚诉讼、离婚后财产分割;

4、代理子女抚养权争取、变更;

5、代理离婚损害赔偿;

6、代理涉外婚姻;

7、代理彩礼返还;

8、代理离婚债务处理;

9、代理遗产继承;

10、遗嘱律师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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