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济南历下解放东路
联系人:刘律师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刘律师执业10多年,对人生伤害赔偿纠纷案件比较擅长,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尤其是在幼儿园及小学阶段等受到伤害,受到伤害经常发生在上体育课,小朋友和小朋友玩耍受到伤害,但是也不排除有学生被学生殴打致伤,社会上打架斗殴,群殴事件,有的达成不构成刑事案件,只是社会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赔偿标准不一行,刑事案件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赔偿数额,只要双方自愿达成赔偿数额法律规定都是允许,还有在工地受到伤害,还有在上班途中受到伤害,这种在上班途中受到伤害可以构成工伤等,具体赔偿数额,因伤害不同赔偿数额不同。刘律师咨询